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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标题:   问:须挂账的纳税人应如何填列一般纳税人主表第13栏“上期留抵税额”
发布时间:  2016-09-07 16:49:07
文档简介:  答: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: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 0 ;以后各期按上期申报表第 20 栏期末留抵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填写。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:反映货物和劳务挂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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