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提示信息
 
 错误具体提示信息: [收藏此文档]   [会员中心]   [返回首页]
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,你目前是:游客或没权限会员
文档标题:   问:解除合同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会计核算及企业所得税问题
发布时间:  2014-02-15 09:11:04
文档简介:  企业与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协商解职并给予经济补偿,是否可以计入工资总额作为计提当年的福利费、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的基数?有什么政策依据? 答:《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

高级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