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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标题:  问:总局公告[2011]25号,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%以上如何理解
发布时间:  2013-03-02 22:08:04
文档简介:  国家税务总局公告[2011]25号第27条第4款规定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(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%以上,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、增加亏损10%以上),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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