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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标题:  问:被合并方有未分配利润,没有分配,是否缴股息红利个税
发布时间:  2013-03-02 22:06:57
文档简介:  企业合并符合财税[2009]59 号文件中的特殊税务处理,国税已经进行备案,被合并方存在 100 万未分配利润,合并过程中没有进行利润分配,请问被合并方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股息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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