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提示信息
 
 错误具体提示信息: [收藏此文档]   [会员中心]   [返回首页]
这篇文档需要 注册会员 才能访问,你目前是:游客或没权限会员
文档标题:  问:关联交易额超过2亿元的内资企业是否需要同期资料报备
发布时间:  2012-01-02 14:08:00
文档简介:  我公司是内资企业, 2010 年与关联方(全部属于境内企业)的交易超过 2 亿元,我公司是否要向税务局提供同期资料?另外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(试行) 的

高级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