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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标题:  问:食堂用空调等进项税能否作进项税抵扣?如果不可以,怎么处理
发布时间:  2011-03-02 08:47:00
文档简介:  答: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十条规定: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(一)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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